Pro遊行樂系列·高雄女子路跑體驗團
Pro遊行樂系列·高雄女子路跑體驗團

* 以上行程、膳食、住宿之先後次序只供參考,一切以當地接待社最後的安排為準。
* 以上行程及時間編排等只作參考,最後安排將應當地實際情況及天氣變化作出調動及更改。
* 行程中任何景點,如遇節日、假期或特殊情況下 關閉或休息,會安排自由時間或其他節目代替。
* 鑑於燃油價格或外幣浮動,本公司保留調整費用之權利(燃油附加費以團體運價的規則執行)

團號:RS3TW03/04

團費:(三天)HK$3,990 /(四天)HK$4,490

其他費用:賽事報名費 10公里(NT$700)或半馬(NT$900); 單人房附加費(三天)HK$750 / (四天)HK$820

團費包括

  1. 機票:經濟客艙來回團體機票
  2. 各地機場稅、燃油附加費(以航空公司最終公告為準)、行李超重費用及航空保險稅或其他代航空公司或政府收取之費用及稅項(約HK$383)
  3. 領隊、導遊、司機、酒店服務員等服務費(全程 三天:HK$300 / 四天:HK$400)
  4. 個人旅遊綜合保險
  5. 住宿:行程表上所列或同級住宿,成人佔半房(二人一房為準)
    報名客人(佔床人數組合為單數,例 1人、3 人、5 人、7 人等)若未能安排與同性團友同房,需補回單人房附加費,敬請留意!如單人報名,不論男、女需先補回單人房附加費;如出發前團內有同性團友可安排同房,則可退回費用(公平起見,以客人報名順序為原則)而客人亦不可藉詞要求退出
  6. 交通工具:採用專車及行程表內所列之各種交通工具
  7. 膳食:行程表內所列之膳食及餐數
  8. 遊覽節目:行程表內所列各項遊覽項目及入場費用
  9. 行李:手提行李,每位限攜帶1件(56x36x23cm);寄艙行李,數量及重量需視乎航空公司而定,詳情請向櫃檯職員查詢
  10. 團體平安旅遊保險
  11. 「旅遊業賠償基金」及「旅行團意外緊急援助基金計劃」的0.15%的印花費

團費不包括

  1. 單人房附加費(三天)HK$750 / (四天)HK$820
  2. 賽事報名費 10公里(NT$700)或半馬(NT$900)
  3. 旅遊證件、各國入境簽證及辦證費用
  4. 行程以外觀光節目、自費活動項目、特定門票及一切私人性質消費
  5. 延期逗留者,住宿地點至機場之接送、停留附加費、單人房附加費及提升機位等級或其他因延期逗留而產生之費用
  6. 因罷工、颱風或其他突發情況而非本公司所能控制而引致之額外費用
  7. 因個人問題或個人糾紛所引致之責任、延誤、損失及賠償
  8. 請參考個別團隊之備註部份

報名手續及團費

  1. 顧客必須提供與旅遊證件一致的姓名資料,並有責任清楚核對單據上所顯示之姓名及證件資料是否無誤若有錯漏,本公司有權收取或代收行政費用
  2. 報名時請客人繳付訂金,訂金為每位參加者HK$2,000.00,餘款須於出發30天前繳清逾期未付者,將被視作自動放棄,預留之訂位會被取消,恕不另行通知而所繳之訂金概不獲退款,亦不備任何轉讓
  3. 於出發前30天內報名,須同時繳付全部費用
  4. 本公司力求印製的行程表及廣告內所訂之團費準確無誤,惟當以公司最新之報價為準
  5. 顧客繳付訂金後,如燃油附加費或外幣浮動,本公司有權於出發前保留調整收費權利,燃油附加費按團體機票運價規則執行
  6. 為保障整體團隊利益,本公司保留接受報名與否之權利
  7. 凡16歲以下參加者,必須與監護人同行;滿16歲而未滿18歲者如非與監護人同行,則必須由監護人同意並簽署作實及具備一份合適的旅遊綜合保險
  8. 凡85歲或以上長者,需因應自己的身體狀況來決定是否適宜參加長途旅行,并請提供醫生同意參加本團的證明及需具備一份合適的旅遊綜合保險請注意,因本公司隨團職員需照顧整個團隊,故未能為顧客提供個人特別護理的服務;如顧客需要此類服務,本公司建議顧客邀約適當的人士同行,或另作安排等
  9. 旅行團集合及解散地點為香港國際機場
  10. 參加者須持有效旅遊證件,如香港身份證、有效期最少六個月以上的旅遊護照、有效簽證(如適用)等
  11. 參加者須自行辦理台灣簽證
  12. 參加者必須注意個人健康狀況,如有需要請徵詢醫生意見是否適合參與如有特別病歷或健康情況, 請於報名時註明
  13. 賽事注意事項及犯規罰則說明等,請參照2017 V-Girls女子路跑賽高雄站活動簡章

中途參團或離團

  1. 顧客可於報名時要求自行出發或中途參團,惟因任何延誤以致未能全部或部分參與本團安排之行程,則所繳團費概不發還;而其個人之一切住宿膳食以及其他直接或間接費用或損失等,概與本公司無涉
  2. 顧客如在出發前取消或旅途中若因個人問題或決定、意外、疾病、當地法例、證件遺失或無效被拒絕入境…等,而導致中途離團或放棄行程(如膳食、觀光、住宿等)、或自行返港,均作自動放棄論處,餘下之費用概不發還,而離團後之責任自負,一切行動概與本公司無涉,而當中的金錢及時間的消費及損失等,亦概與本公司無關
  3. 任何顧客如在旅程中妨礙工作人員工作、經常不遵守工作人員指引及安排,或對其他團員作出滋擾、或影響團隊正常活動及安全時,本公司或委託機構工作人員有權取消其參團資格,所繳費用恕不發還,亦不會負責被逐離團後的任何行動及費用而受該顧客監護之18歲以下同行團員亦須一併離團,其後一切行動與本公司無關

旅遊證件及簽證

  1. 顧客須確保所持有的旅遊證件有效期必須於離港當日起有6個月以上,及有足夠之空白頁,並持有有效的入境或過境簽證(有效期不足人士請立刻辦理續證或向相關領事館查詢)
  2. 顧客(旅遊證件持有人)必須自行了解清楚各國的入出境及過境簽證事宜如因證件問題引致顧客被拒登機或拒絕入境,本公司概不負責
  3. 因證件問題而引致的延誤或額外開支,包括各項手續費等,本公司概不負責
  4. 本公司乃代理商身分,凡經本公司所代辦之簽證申請,不論簽發批核與否,與本公司無關,所有費用概不退還

更改取消及退款

  1. 一經報名預訂後,不能更改任何資料顧客如因私人理由要求取消或轉換更改,一概按作取消訂位計算,本公司將依照下列情況扣除費用:

通知日期

出發30天前 出發30天內

臨時取消扣款

扣除訂金 全部團費
  1. 任何轉換,均以辨理手續當日之團費及優惠為準,如與原本團費有差異,顧客需補回差額及本公司行政費
  2. 顧客申請取消,必須以書面或親臨各分社辦理手續,電話或電郵通知,恕不接受
  3. 以信用咭繳款的顧客,退款時,必須親臨原報名分社辦理手續,並經由銀行將款項直接退回該信用咭賬戶,需時最少14個工作天;以現金或易辨事繳款的,退款將以劃線支票支付,顧客須於3個月內領取(由確實取消訂位日起計),逾期後要求補發,須支付手續費
  4. 如因參加人數不足、機位、住宿或交通問題等之情況,本公司有權在出發前7天取消旅行團,除已簽發之簽證費及手續費外,其餘費用悉數退回
  5. 團隊出發之安排將由領隊個別通知在離港前如遇有不可力抗的特別情況(如:颱風及暴雨訊號、罷工、交通延誤、簽證受阻等),在未獲本公司知會特別措施及安排前,顧客仍須於指定時間和地點集合否則,將作自動退團論,所繳團費概不發還
  6. 本公司依據行程表所訂項目提供服務,在出發前如遇有迫不得已的理由(如:原定之交通取消或延誤、天氣惡劣、自然災害、罷工、戰爭、政局動盪、簽證受阻…等),而令原計劃安排無法如期進行,引致需要更改航班、住宿、行程或增減任何旅遊項目,或取消旅行團本公司可依照當時情況全權處理,包括有權縮短或延長旅程,屆時費用如有變動,一切有關額外費用,以多除少補方式處理,顧客不得藉詞反對或退出
  7. 行程書須按實際交通情況而定;領隊有權對各觀光地點及時間分配作靈活調配

團體旅遊保險計劃

  1. 凡年齡由六星期至八十五歲的顧客參加本團者,均獲團體旅遊保險計劃所保障
  2. 保障項目

    意外死亡 終生殘廢 單肢或四肢不全 單目或雙目失明 任何導致終生殘廢之傷害 喪失說話及聽覺能力 意外醫療費用

    最高保障金額(港元)

    HK$300,000 HK$300,000 HK$300,000 HK$300,000 HK$300,000 HK$150,000 不適用
  1. 此旅遊保險由藍十字(亞太)保險有限公司承保,所有條款細則及不承保事項,一概以藍十字所發之保單為準本公司有權對顧客終止所有保障而不向外宣佈
  2. 團體旅遊保險計劃並非取代個人旅遊綜合保險,本公司強烈建議顧客出發前購買合乎自己需要的旅遊保險,並充分瞭解承保範圍

特殊情況及責任說明

  1. 旅行團採用的交通、住宿、膳食點、觀光單位、娛樂節目…等有關機構,均訂有使用條款或受有關法例約束,顧客如直接或間接遇有交通延誤、行李及財物損失、人事糾紛、傷病死亡等情況,當根據該等機構訂例處理,顧客須依照當地法律向相關機構直接追討賠償,其任何損失,概與本公司無關,惟本公司將盡力協助
  2. 顧客參與既有行程活動或自費活動、或行程以外的任何活動時,須遵守工作人員之指引及安排,並自行衡量身體狀況、當時天氣環境及活動內容等以評估參加與否顧客須自行承擔一切責任後果,如有疑問可自行向醫生或專業人士尋求意見如任何引致人身或經濟上的責任均須由顧客承擔,概與本公司無關顧客應按本身所需,購備足夠保險,以作保障
  3. 本公司雖受委託代辦入境簽證、機票延期等手續,惟絕不保證及不負有關機構接納與否之責,若團員因此未能成行或需延長、縮短行程而引致任何損失,均與本公司無關
  4. 各地自費項目及入場費只供作參考
  5. 行程中安排之機票/船票/車票等項目,均屬團體訂位,一經確認及訂購後,不論任何情況下而未能使用者,概不退回任何款項
  6. 顧客須遵守各國政府之條例及嚴禁攜帶違禁品出入境,及如實申報所攜帶之物品及現金,違例者須自行負責
  7. 如遇特殊情況,本公司保留是否安排領隊之權利部份團隊領隊不會全程隨團,本公司會於出發前的茶會說明
  8. 如遇特殊情況,本公司有權在啟程前或出發後取消或替換任何一項旅遊項目,本公司亦有權配合實際環境狀況縮短或延長旅程,在此情況下費用將酌量增減,顧客不得藉故反對或退出
  9. 上述責任細則以香港法律為依據,所有對本公司之索償亦必須在香港辦理,而本公司及根據此行程提供服務之供應商,對參加者所負之責任不超過參加者所繳交旅遊費用之總額
  10. 保安局的「外遊警示制度」是協助了解在前往海外國家時所可能面對的人身安全風險外遊警示可能影響旅行團的出發及旅遊保險保障等安排消費者在選購相關服務或產品前,應先行了解有關細節(www.sb.gov.hk)
  11. 「旅遊業賠償基金」所有旅行團收據,都必須蓋上相等於團費0.15%的印花費收據證明已繳付外遊旅費及印花費的旅客,可得到「旅遊業賠償基金」的保障出發前把收據正本交託在港的親友保管,自己只帶收據副本外遊(www.tichk.org)
  12. 「旅行團意外緊急援助基金計劃」的保障,是外遊團旅客一旦途中遇到意外而引致傷亡的話,他們及其家屬會得到援助基金提供的財政援助,金額最高為港幣30萬元 (www.tichk.org)此計劃並非取代個人旅遊綜合保險;顧客應自行購買保險,以確保有全面保障
  13. 根據香港旅遊業議會關於『會員因迫不得已理由而取消旅行團』的第二百零三號指引,旅行社如因『迫不得已理由』取消旅行團,處理團員退款時可以收取該指引列明的手續費及退票費(如適用)(www.tichk.org)
  14. 此刊物內的旅遊資料及圖片僅供參考,一切以實物為準

特別說明:

  • 為了凝聚昔日志同道合的fans,所有參加本團的團友均會自動成為「學聯旅遊 FANS CLUB」會員,日後將會不定期地接收到本司相關旅遊訊息等;此外,在本次旅途期間所有拍攝相片、錄像等作品,均與學聯旅遊所共同擁有,以便日後可能用作公開宣傳及展覽推廣用途。如欲停止收取本公司訊息,請致電2736 0120。

私隱政策聲明

  • 香港學聯旅遊有限公司非常尊重客戶的私隱及個人資料,承諾貫徹執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保障資料原則及規定,處理有關收集、使用、保存、披露、轉移、保密及查閱個人資料的方法及準則,以保障客戶提供給我們的個人資料,並確保我們的員工時刻嚴格遵從有關的保安及保密標準。為此,本公司貫徹相關之原則,詳情請參閱本公司網站:www.hkst.com

本公司衷心建議,參加旅行團的客人須在出發前根據個人之需要,購備足夠保障的保險。
貴客惠顧,請以現金、易辦事(EPS)或支票付款,支票抬頭“香港學聯旅遊有限公司”。
惟如在付全部團費期限前七個工作天內繳費,支票付款恕不接受,多謝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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